火电厂烟气治理设施运行、检修和维护管理培训要求如下:
1. 火电厂应按照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内部培训荷外部培训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机构,确保所有运行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 烟气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人员上岗培训。主要包括寄出理论培训和实际操纵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1) 基础理论培训。主要包括脱销、除尘、脱硫和检测设施的工艺、原理、设计规范和设备规范,以及大气污染物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2) 实际操作培训。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 启动准备培训,包括启动前的检查和启动条件等。
b. 运行调整培训。包括启动、停运、运行调整、正常运行、安全运行等。
c. 运行监控培训。包括监控和报警参数的检查、调整、纠偏等。
d. 设备及运行优化培训,包括达标排放、可靠运行、经济运行等多种条件下最佳运行参数的检查、控制和调节等。
e. 设备检修和维护培训,包括主要设备、仪表的日常和定期维护等。
f. 故障处理培训,包括烟气治理设施及其主要设备运行常见、异常故障的发现、检查和排除等。
g. 应急处理培训,包括烟气治理设施以及主要设备在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方式的事故处理等。
h. 记录及报表标准化培训,包括规范化的运行、检修、维护记录和标准化报表等。
3.定期培训。主要包括最新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培训、安全培训、业务技能培训、运行优化培训、经济运行培训、应急预案演练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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